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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寻讯滋事罪吗?

构成寻讯滋事罪吗? A在网吧因琐事与B等人发生争执,被B打跑后伙同C来报仇,在网吧门口将B打倒后,C又用钢珠气枪对B头部连开数枪后逃窜。现B经医治已无大碍,构不成轻微伤(子弹没打穿颅骨)。C曾经2次持枪伤人被判过刑。请问A和C各自应怎样被处理?该案构成寻讯滋事罪吗?枪支在该案中有意义吗?有可能按普通打架斗殴处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aogao……(江苏)
提问时间:2014-02-08 21:0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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