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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给对方写了欠条,但没有给我打钱

给对方写了欠条,但没有给我打钱 我在2012年6月份给丈母娘写过一个欠条,说明向丈母娘30万元用于房屋装修。

当时只是为了哄生气的老婆,在她的怂恿下写的,实际跟们没有借钱这回事。现在如果我有离婚的打算,对方估计肯定要拿这张借条说事儿,我该怎么办?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我的房屋装修总计花费不超过15万元,是否可以证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mes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2-08 11: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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