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彩礼退还问题,急
彩礼退还问题,急 我与爱人于2009年11年16日领取结婚证,在之前11月8日的订婚仪式上给付女方五万元彩礼及价值一万三千元的首饰。计划2010年2月6日举行仪式,因种种原因导致退后至2010年10月23日,期间双方并未生活居住在一起。现在我与她因性格不和协议离婚,女方是否应退还彩礼及首饰?因结婚致使我家背负了近八万元债务,并导致生活困难,此事怎样处理?劳驾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shio……(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10-08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