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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交通意外的受害者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交通意外的受害者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交通意外的受害者,我是今年的9月30号在凤阳路发生的交通意外。我是电瓶车带人直行,对方是出租车在3档上小转弯,他车子撞上我电瓶车的后轮右侧。使我和我电瓶车上后座的人同时撞出3米远左右。当即我的腿就站不起来了,我后坐的人撞住腰部了,剧烈的疼痛。后来出租把我俩送到医院医治,幸好没有大碍。我当天就回家修养了。我的电瓶车是无牌无证电瓶车。警察定我是次要责任,我后座的人无责。出租车是主要责任。请问律师这样定合理吗?我们是公了。电瓶车也撞坏了,保险公司现已估价了,请问律师, 出租车还要索赔我那几项赔款那?理陪时我要出使什么单据吗?例如我的生活补助要陪么?精神埙失费要理陪吗,营养费要理陪吗/这些我没法收集单据呀。我在焦急而有耐心的等待着律师您的答复。感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良顿(上海-静安区)
提问时间:2010-10-08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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