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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否存有歧意?本人想辞职,以下内容是否对我不利?

以下是否存有歧意?本人想辞职,以下内容是否对我不利? 乙方系甲方在职员工,为了表彰乙方的工作成绩以及激励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双方就由甲方出资购置机动车的权属作出如下约定,以资各方遵守。 1,由甲方出资人民币80000元购置型号机动车一辆。该车车辆识别代码为XXXXX。 2,该机动车登记在乙方名下,相关购车附加税费,以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将于2013年01月13日将该机动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4,乙方在获得该机动车之日起满一年内,如果发生主动辞职,被辞退等情形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日内将甲方因购置该机动车所支付的车辆款人民币8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自该机动车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该机动车因任何一种原因所导致的自身或者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赔偿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签署日期:2013年1月23日 当初约定一年内不得辞职,现在时间过了,不知道现在辞职,是否对我本人不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3021……(天津)
提问时间:2014-02-0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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