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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企业产房屋的使用权纠纷

关于企业产房屋的使用权纠纷 我母亲有一间平房,是单位的企业产,三十年以前跟单位打官司,得到了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判决书上写的是: 这间平房由单位暂借我母亲居住。     但没有写时间限制,所以一直由我母亲和我们一家居住至今。
单位一直拒绝给我母亲办理使用权的证明,更不允许买产权,也没有收过任何房租。
我们的户口都在这间平房。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母亲算是拥有的使用权吗?这个使用权将来能由共居人继承吗?我母亲能凭借判决书要求办理使用权证明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feit……(天津-红挢区)
提问时间:2014-02-07 13:3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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