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岳阳3.27 3.9系列杀人案凶手该判什么罪

岳阳3.27 3.9系列杀人案凶手该判什么罪 凶手杀了两个人,杀第被害人是报复杀人,杀第二被害人是灭口。后来嫌疑人的家属多次到公安机关谎称嫌疑人有精神病,经过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结论是:精神分裂症,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后来,两被害方家属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上海鉴定所对嫌疑人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无精神病,被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请问这个案子,法院会怎么判?        QQ:872569788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kQ367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0-07 16: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