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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以什么罪名告我老公?

我应该以什么罪名告我老公? 你好!我是去年10月和我老公领的结婚证,在结婚前他借了我65000元,有借条,但是借条上按没有手印,还有写了还款日期,但是他没有还。请问这借条有效吗?还有他跟我借了30000给他舅工地用,没有借条,有银行单,这是结婚后借的,能要回来吗?还有他现在公然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我没有实质的证据。只是知道,那女人打个几次电话卖我,请问我能告我老公重婚吗?还有他现在回老家了,回家钱他吧我按揭的车押在朋友那里,他在他朋友那里写了欠条,现在我把车要回来了,我能拿着他写的欠条跟他要回我的钱吗?还有请问诉讼离婚的费用能叫他出吗?如果不能,一般打这样的官司要多少钱啊!急啊!谢谢各位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vO126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10-07 16: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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