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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轿车的问题

关于轿车的问题 我单位(国有事业单位)的一把手2012年以报废为名私自以36000元处理掉了他的一辆别克轿车,随后又购买了更高级的轿车(车牌号仍保留用报废掉的那辆的牌照)。但他的司机说这辆报废车最后是他去修车厂做了全车喷漆的。既然报废干嘛最后还要喷漆呢?况且这辆属于单位场部的轿车最后的处理款被一把手划到单位的下属的猪场账户中去了。再一个他新买的轿车没有任何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文件。这样做有无违法,如有,违反了什么法律,应该怎么定性?请专家详细指教和解释。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elluf……(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1-30 08: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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