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 我要咨询 A的母亲,丈夫去世后和同村的村民B从新组建家庭
应该给他们分钱.
答:是同居关系,没有形成子女继父母关系,无权分割死者的财产。应当由死者的子女、父母(健在)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应当由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对于该款项属于与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精神补助,参照继承法的原则分割: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所以B无权分割
但是如果与B生有子女,子女可以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