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骚扰我的生活并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您好,具体根据协议内容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及时报警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好,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约定无效。
你好,可以写协议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即可。
无效。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