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牙齿被打成轻伤,3颗牙齿脱位,牙神经断掉了,嘴唇破裂2cm缝合4针

牙齿被打成轻伤,3颗牙齿脱位,牙神经断掉了,嘴唇破裂2cm缝合4针 在学校被同学打成轻伤,牙齿被打成轻伤,3颗牙齿脱位,牙神经断掉了,嘴唇破裂2cm缝合4针,本来父母不同意的,要求报案,但考虑到学校名誉,还有自己的档案,最后同意双方父母还有学校领导坐下来协商,现在只是先谈把我牙齿治好,最终谈判还没确定,反正他负全责,我想问一下下面这条是不是符合我的情况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许建挺(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1-24 14:3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