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替朋友归还贷款后无法再贷,造成拿不回来,朋友构成诈骗吗?
替朋友归还贷款后无法再贷,造成拿不回来,朋友构成诈骗吗? 我于2012年7月替朋友归还银行到期贷款8万元,口头约定待银行重新放贷后还我,没有写任何单据,因我朋友做工程集资较大资金,可能是征信的原因银行放贷后第二天又被银行收回去,致使我朋友至今没有能力还我,我催了好几次写借条给我,他一直没有写,现在他承认有这事实,也想写借条给我,我不想要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朋友构成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xy481……(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4-01-21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