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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房,首付各半,按揭全部以男方名义支付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房,首付各半,按揭全部以男方名义支付 比如说,100万的房产,首付40万,丈夫和妻子各出20万,剩下的60万按揭全部以丈夫的名义支付。
那么在登记房产证产权的时候,在登记双方的名字的基础上,还可以登记产权比例吗?比如丈夫80%,妻子20%。
夫妻双方可以在房产局这样登记吗?
如何可以这样登记的话,就可以直接在房产证上体现吗?

本提问的目的是在于

确认夫妻婚后购房,在房产局登记时,目前法律或者制度是否支持登记“双方的名字”并“夫妻产权比例",而在夫妻离婚时,以依据这个登记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而不需要额外的起草婚前或者婚后的产权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n_n(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1-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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