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在青岛,想咨询下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在坐牢1

我在青岛,想咨询下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在坐牢1 我在青岛,想咨询下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在坐牢14个月过程中的唯一经济来源退休金是否可以被全部冻结并在不知情情况下全部划扣给被害人,并且刑满释放后作为唯一经济来源以其丈夫可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费用为由依然每月全部扣除用于偿还民事赔偿,现在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要不提出书面材料说明生活困难程度或者拿出离婚证明,否则不会给被执行人留下部分生活必须费用,我想问下各位律师,养老金作为唯一经济来源到底能否被执行,被执行比例是否有法律条文约束规定,可以全部不留全用于偿还,这样对吗?法院是否有权利将坐牢期间所有养老金全部划扣给受害人,望帮忙解答,详细点最好,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01-18 23:4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