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法庭调解离婚后的房产与补偿款的问题

法庭调解离婚后的房产与补偿款的问题 我与前夫经法庭调解离婚,法庭出了调解书,房产归前夫,前夫给我补偿款。但前夫迟迟不履行,我申请法院执行厅强制执行,但前夫说没钱给我,想把房子给我,由我给他补偿款,因此在律师起草了协议,协议中约定我要房子,我一次性补偿给前夫钱。问题是,房子是婚后按揭贷款购买,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这份新的协议生效,是否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候,就相当于前夫的房子卖给我,我需要交契税和房产交易税?而不是办理房产权利销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珂若岩(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1-18 08: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