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中断怎么办?
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提供财产线索给法院
只能找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谁都无法执行;
答:提供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你好:要求拘留法定代表人
提供财产线索给法院
提供财产线索给法院
可以向人民法院报告相关情况,要求变更执行方式,一次性支付剩余赔偿。
要求变更一次性支付。
1、提供线索,找到被告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2、准备关门的,有证据证明其有可能逃避执行,可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