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问题
建议协议约定清楚
成为股东,要承担股份出资风险等。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4-01-14 12:58
建议谨慎。
你们之间可协议约定清楚的
您好,建议您谨慎,协议要约定清楚,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咨询。
有风险,建议谨慎。
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股东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你好,如果你是显名股东,你需要对外承担责任,对内,承担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
名义股东的责任等
如果公司债权人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