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单位连班而引发冠心病心绞痛导致休克,而送医院抢救,住院期间应扣工资吗?医药费应个人承担吗?谢谢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不合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