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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承接的甲公司的工程,发包方为乙公司,(即乙公司将工程包给甲,甲公司再将工程包给我施工),乙公司将我的工程款在施工时已打入我的账户,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会计(甲公司老板亲属)私自将资金转入甲公司账户给甲公司挪用,然后以个人名义给我打的欠条,现在她想把欠条的债务关系改成我与甲公司,即改成甲公司给我重新打一欠条,不知道哪种欠条对我有利?转变欠条债务关系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我是否可以请求政府对农民工工资索要这方面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g2008(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01-12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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