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正课时间老师被叫去开会,儿子伤了同学~
正课时间老师被叫去开会,儿子伤了同学~ 正课时间,学校因为有事要班主任开会,班主任在自己正课时间,让5年级的孩子们自习,儿子在老师不在时伤了前面的同学,致使同学下门牙冠折。因为我是口腔医院的,所以我带对方孩子在医院做了牙齿的治疗处理,其治疗费和照片费用544元都由我交了。现在问题来了,1是后期的牙齿修复治疗要等4年后才能进行,2是第三方也就是学校和班主任的责任问题。
前天,在家委会的协调下,对方家长提出赔偿8000元费用的主张,我们一致认为费用太高,没打成协议,我和班主任做了最后的让步是6000元,但对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anjin……(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4-01-11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