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此事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好的的回答一下
此事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好的的回答一下 2013年12月,认识某一女孩,后相处同居,在相处过程中,当事人发现此女有点小问题,提出分手。那女孩就到派出所去报案说强奸,报案时间是在相处后的7天,当地派出所只对女孩和亲戚做可笔录,并未传唤当事人,就直接做刑事案件,此做法妥否,现经调解,女方开价数万元的赔偿,并在调解协议书上写签字,解除恋爱关系,时间太短,现男方觉得有点敲诈嫌疑,是否正确,要是追究责任,该怎么办?知道的了解详说一下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实在伤不起(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1-09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