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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1个自称医疗机构的人(甲),并帮几个朋友花钱托甲办理医疗方面的事情

我认识1个自称医疗机构的人(甲),并帮几个朋友花钱托甲办理医疗方面的事情 我认识1个自称医疗机构的人(甲),并帮几个朋友花钱托甲办理医疗方面的事情,钱都是由我交给甲的,起初两件办完了,但是后来的1直被甲拖延,近两年甲患有重病,我的朋友们想让我把钱要回来,但是当初交钱时并无留下字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北京)
提问时间:2014-01-09 16: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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