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工伤,先要申报,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不存在误工费。构成伤残还应享受相应的其他待遇。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尽快提起工伤认定维权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搜集相关材料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局依法认定工伤的,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根据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应伤残级别的工伤待遇,工伤待遇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结合你个案情况综合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赔偿计算表等。
你好,已回复,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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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采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个人申请一年期限,切结不要错过),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然后享受工伤待遇。不知道皮肤坏死是什么原因,建议你先说清楚工伤发生当时的最初的医疗诊断伤情,这样才好判断伤残等级。按照你说的骨折和皮肤坏死两个情况考虑,最少是十级伤残,很有可能在九级以上。最终鉴定的话,需要看详细的病历及检查功能恢复情况。初步估算除医疗费外,赔偿应在10-20万元考虑。
属于工伤,要先认定工伤做伤残鉴定
你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