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我刚来公司的时候说要压1个月的工资,现在快过年了
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若要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除非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当然,无论什么情形,用人单位都不可以克扣工资。
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赔偿。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