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姐妹两个,姐姐出嫁,我是招婿在家。家里1套住房,是我们父母婚后财产
您好:
外孙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部分所有权是在您母亲手里,父亲的那部分应当依法分割!
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好,房产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话,你们姐妹和母亲法定继承,一般是平分。所以现在该房产,属于你母亲和你们姐妹共有,部分所有权在你母亲手里。母亲对自己份额有立遗嘱的权利,立遗嘱有效。外孙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你好,你跟你的姐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外孙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你父亲去世后,该房屋有一半是应该作为遗产由你们姐妹以及你母亲共同继承的,所以你母亲享有该房屋的大部分所有权。遗嘱最好去公证一下,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你和你的姐姐都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如果你姐姐放弃继承,可以要她写下来公证一下,那么房产以后就由你一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