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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要离婚 房子问题

要离婚 房子问题 在我结婚前我以自己名义买的房,购房合同与发票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结婚时我老婆要让我写上她的名字,我就说是以我父亲名字买的,她就要求我父亲写一份房屋赠与协议,合同内容是这么写的:“房屋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我父母。      乙方(受赠人)我和妻子。      乙方系夫妻关系,与甲方系儿子儿媳关系。经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自己购买位于赤峰市阳光家园10栋5单元4楼东户住宅楼赠与给乙方夫妻所有,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自己购买位于阳光家园第十栋五单元四楼东户楼房无偿赠与给乙方所有,因该楼房需甲方的的住房公积金的补贴,故该楼房落户在甲方名下,但乙方具有使用权和所有权。    2、该楼房在2012年10份前交付使用。乙方可以直接入住该楼房。甲方也可以随时入住该楼房。   3、乙方如想办理过户,随时可以办理过户,不想过户该房仍可以用甲方户名。    4本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我父母          乙方签字:我和妻子                         2012年5月15日”     当时为了瞒着妻子合同就这么写了,现在结婚一年半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呢,只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这个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在妻子提出离婚她有权分到房子吗?写这个合同需要负法律责任或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心A02(天津)
提问时间:2014-01-0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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