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1下,我2001年2月份向法院起诉离婚,到现在分居也有3年多了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你好,你可以上诉,或者在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一般就会判离。
可以上诉的,或者判决生效后六个月重新起诉。
不同法官的认定不同,你可以提起上诉,但改判可能不大。也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届时一般情况下会判决准予离婚。
可以上诉,或者在6个月后起诉
再次起诉离婚,判离婚的可能很大,如有需要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
可在次向法院起诉,有法律帮助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在法庭上要出示相关证据来证明你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