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个朋友,他老婆在2011年6月
撤销赠与
建议协商。
你好,该案件属于撤销赠与,因为他老婆无权将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的名义赠与给他人,作为其老公,可以行使撤销权。
可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起诉,需要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打赠予行为无效。
撤销赠与
你好,其老婆的行为为无权处分,可以赠予行为无效起诉,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你好!应当属于撤销赠与的案由。 我的补充: 2014-01-03 15:53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由于赠与是在2011年完成的,且你的朋友是2011年10月得知赠与行为,至今已超过2年,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撤销权已经消失。这样的话,只能起诉不当得利了。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撤销赠与,他老婆没有权利处理他的那一部分。
赠予行为无效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80万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当然是撤销赠与了,建议你把证据准备好。否则未必对你有利。
_______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依据,使他人受损而产生的利益,但本案中对方获利系女方的赠与行为产生,因此不具备不当得利的性质;
女方对对方的财产赠与是在未经自己丈夫同意的情况下而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因此该行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男方可以主张女方的赠与行为无效进行诉讼,要求对方将款项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