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前妻赠与离婚时法院裁决的共有财产需要走哪些程序?

前妻赠与离婚时法院裁决的共有财产需要走哪些程序? 当初我在1990年对前妻提出离婚,判决如下,房屋两栋,新屋一栋和街上旧屋一栋{三件}的一半归被告所有,另一间半归原告所有,旧屋属被告的一间半,原告在世前,被告自愿让给原告居住或出租,如变卖和国家征用时,其旧屋一栋价款的一半归被告所有。现在因为我想把房产证上改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前妻也自愿给我,请问需要走哪些程序?以及这种情况的纳税是怎么算的?请详细告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语问苍天e……(湖南)
提问时间:2014-01-03 00: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