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助是否必须支付
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助是否必须支付 律师您好:
最近我与单位关系紧张,以至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助(话费补助、交通补助等)单位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给我了,之前都是在月末我用票据找领导签字报销的形式,但现在他们以单位和我的问题没有确定所以暂时不给我报了,7月份刚刚签订了3年合同,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是否这类补助不受保护呢?
单位想和我修改劳动合同内容(待遇和工作内容),但迟迟没有和我谈,这种状态已经3个多月了,我是2011年7月来到这个单位的,之前签订了两次一年合同,今年7月底签订了第三次,单位说先签订3年的。请指导我该如何向单位争取我的利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xin……(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4-01-02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