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是该反诉还是答辩?
是该反诉还是答辩? 是该反诉还是答辩?
1、本诉原告称:被告人上班时间睡觉,影响恶劣故公司以于开除。本诉被告反诉:本人上班没有睡觉,是由于眼睛痛坐着闭了一分钟眼睛,就被说成睡觉,原告系以此借口违法开除职工,没有按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本人被辞退事宜。现要求本诉原告就此违法情节予以经济补偿。
2、本诉原告称:被告人上班时间偷发私人短信,影响工作予以警告处分。本诉被告反诉:本诉原告侵犯本人隐私,偷窥本人私人信箱。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这个信箱是本诉原告的一个产品,是利用互联网邮箱发送短信的一个平台。本诉原告有直接后台最高访问权,可以任意浏览信箱用户信件内容。当时原告规定短信邮箱在非工作时间可以发送私人短信,并且由个人支付私人短信费用,在2008年5月和2007年12及其他月份工资单上的“其他”一栏中可以看到本人已被扣了相应私人短信费用。既然是收费邮箱,我应当享有消费者的权利,包括我的隐私权。本诉原告却利用职权直接浏览本人私人信件,给我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在此本人请求法院判本诉原告就此事给我300元补偿费。
3、本诉原告称:被告其实是创源公司员工,而非工贸公司员工,从工资单上可看出本诉被告的工资是由创源发放的。本诉被告反诉:工贸公司企图使用假象掩盖事实,非法将我的劳动关系移至创源公司,本人从2007年1月20日进入工贸公司,一直围绕工贸公司的XXXX业务开展工作,并服从工贸公司董事长XX先生的工作指派为其他部门服务。在2007年1月20日至2008年6月10日期间任何公司没有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本诉原告所提供的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本诉原告采用诱骗的方法迫使员工在其他公司的工资表上签字,每次领工资的时候都有财务人员在旁边监督并警告:只能看自己工资的一栏其他栏目统统不许看,所以每次领工资签字,我只看我工资的一栏,其他的内容不敢看,至于工资表的台头部分是用夹子当起来的,看不到公司名称,如果不在这个工资单上面签字就得不到工资。
我是本诉被告,但我有以上事实理由,我应该是反诉还是答辩呢?另外希望给我一个格式,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nake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09-02-15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