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作如下回答:
1、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于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明确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建设集资,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不得再另行收取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名目的专项配套费。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文件(鲁价费发[2001]301号)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
据此,您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天燃气、暖气开户费由购房者缴纳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开发商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与您签订的购房合同附件中约定“天燃气、暖气开户费由购房者缴纳”的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条款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您可以拒绝缴纳相关费用。
3、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其他条款如果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仍然是有效的,仍应按照协议履。
4、如果开发商坚持依据为此条款要求购房者缴纳相关费用,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此条款无效。同时,你们还可以联系当地的媒体将此事曝光,引发政府和社会关注,给开发商舆论压力。
以上回复,如对您有帮助,敬请采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或者来电咨询,愿为您提供更好的法律帮助。
合同有效,但约定开户费的条款因不用履行而可以取消。
你好,你上述提及的事实若查明属实,相关合同约定的开户费是依法无需缴纳的,至于你所提及的合同是否有效。律师建议,你所述的事实不应成为整个合同的无效充分依据。,
无效的,可以要求退回的。
不该交。一般也没交。哪怕约定了的也是如此的。不了解你的具体情形。
1、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关于合同的附件(关于天然气、暖气开户费)是否违规合法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2、关于开户费的规定可以按照政府的规定办理,可以不缴纳,开发商不按照合同交房可以起诉告他们。
合同有效,如不需要交,开发商无权收取。
只是缴费这一项不生效,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既然政府规定不用缴开户费,那你们不交就行了。
您好,针对您的疑问,提供如下意见: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无效的情况限于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您和开发商合同中,关于开户费的条款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条款,因而仍然是有效的。
只不过,因为该费用已经取消,故您无需支付,开发商无权收取该费用。
合同约定的此条款无效。
合同有效,此条款无效
合同有效,但因开户费无此收费项目而无需交纳;
你好,购房合同有效,但是合同中关于缴纳燃气和暖气开口费的条款无效,对此你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投诉。
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
向政府投诉解决。
这是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果能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可撤销
部分无效不影响主合同履行,可联合其他的购房者起诉撤销该项条款。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你好,我将详细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
1、违反政府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需要知道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签订,并且没有违法法律规定的条款那么就视为有效的合同,也就是说,你们所签订的合同的其中条款已经违法法律规定,所以合同属于部分无效。 我的补充: 2013-12-31 10:25
2.开发商在隐瞒此项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同时我自身也不知道此项规定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适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根据你的情况针对你的问题二,你的解决方法就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因为法律规定: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维权。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3-12-31 10:28如有疑问可继续追问,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开户费依法不应缴纳,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使用
合同有效,该费用也不需要交。
你好,可以不缴纳
合同部分不合理或者不合法仅就该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开发商凭空摊派的费用,你们可以拒绝履行,但其它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部分仍然有效
如开发商实际支付了可以要求你们负担。如开发商没有实际支付你们可以不承担。
您好,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的话,该项条款无效,可以不支付。其他条款依据实际情况来看
1、违反政府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合同附件的效力,不能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2.开发商在隐瞒此项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同时我自身也不知道此项规定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政府没有规定,可以拒交的。
主合同有效,但开户费违背国家法律,违法。所以可以不缴
答:1、有效;2、有效。现在的纠纷可以适用现时的法律来解决。既然取消了,就不需要再缴纳。
开发商收取该费用显然属于代收,但既然开户费已经取消,所以其收取该费用是没有依据的。该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此条款应属于无效。
因开户费客观不存在,无需实际履行,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有效,但是开户费是不合法的,可以不缴纳
该项虽然违反政府规定,但只是这项无效,并不影响合同的其他部分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限于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你和开发商合同中,关于开户费的条款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条款,因而约定仍然是有效的。
但是由于该费用已经取消,故无需支付,开发商无权收取该费用。
1、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有效,但合同有关条款若违反法规规定,该条款应当无效。
2、如果你所述属实,开发商违法收费不应得到法律保护。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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