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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在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前夫在06年向别人借了30万用于他自己公司的(流动资金)

我在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前夫在06年向别人借了30万用于他自己公司的(流动资金) 我在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前夫在06年向别人借了30万用于他自己公司的(流动资金),他是公司法人,08年和我朋友离婚,在离婚协议上说明没有我朋友的签名,我朋友不去承担还款,但是现在别人起诉,因为是夫妻婚姻存在期间,要求我朋友也要还钱,他前夫的钱重来没有拿回家,我朋友的家庭生活的开支是前夫的父亲出的。这样我朋友也要承担这笔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12-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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