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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补偿 我2010年利用部分自有和部分租用的集体土地(原为农田)办水泥预制品厂,只办了营业执照,没有办其它手续。厂品是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请问这种用地行为是否属于农村产业调整用地。现在政府征用这一片田以建农贸市场的名义搞开发,请问我的厂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so……(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3-12-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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