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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因:2013年12月21号我们工厂搞运动会,要求全体人员参加

事因:2013年12月21号我们工厂搞运动会,要求全体人员参加 事因:2013年12月21号我们工厂搞运动会,要求全体人员参加,我们公司是上市公司,然后21号运动会结束是下午3点多,这样严重影响了上夜班员工的休息时间(夜班是晚上8点上班),有很多员工选择了晚上请假,请假只需当班组长确认然后找主管签字即可不上班!23号晚上10几个人的请假单全部被公司高层退回,说不批,而且说要拿星期6星期天双倍加班来补那1天请假的,请问这合法吗?10几个人的请假单全部都被组长和主管签过字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2-25 17: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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