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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的1名公办教师,在1993年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
律师,您好!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的1名公办教师,在1993年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 律师,您好!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的1名公办教师,在1993年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镇政府出地皮,除此外我们没有享受单位任何补贴。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镇政府出具的宅基地证。现在单位实行货币分房,区教育局却认为我们已享受了福利分房,取消了我们货币分房的资格。请问白云区教育局这样做合法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2-25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