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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和别人有合同纠纷,对方将我告上法院,后又无 条件撤诉,后又将我告到法院,诉状和原来一样,这种情况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刘健桦(湖南)
提问时间:2013-12-23 21:47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周振文团队律师
VIP
2013-12-24 09:16
是合法的,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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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律师
2013-12-23 21:51
同一事实理由不得再次申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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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第一次的民事裁定书的法官口头回答同你一样,可我这次又收到法院传票,我感到名誉受损,我可以不理法院的传票吗?该怎么办?
110网律师
2013-12-23 21:52
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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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如果合理的话,那我一位普通百姓不是被别人以同样理由被告多次,我感到我的名誉和自由受损,这不符合我一个当老百姓的权利,对此我有何解决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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