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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1家朋友介绍的公司维修电脑\'自己垫付耗材费3000元\

我给1家朋友介绍的公司维修电脑\'自己垫付耗材费3000元\ 我给1家朋友介绍的公司维修电脑\'自己垫付耗材费3000元\'至今没有得到报销\'发票也给了介绍的那个朋友\'那朋友现今辞职找不到人了\'公司老板又不承认\'我手上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发票的存根\'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3-12-22 12: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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