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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双腿多处骨折无法正常行走

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双腿多处骨折无法正常行走 今年9月19日在北京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致一名正常过马路的行人头部多处受伤,双腿多处骨折,被送往999急救中心抢救,肇事司机逃逸,后经交通队到现场确认肇事司机驾驶的是一辆报废的套牌车辆.被害人经过医院抢救后暂无生命危险,但双腿内被植入钢板钢钉加以固定,至今无法下床行走,躲在床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人照顾.
事情过去两个月以后,交通队电话通知被害人家属,肇事司机已经确定,虽然肇事司机在逃,但肇事司机的家属愿意与被害人沟通协调赔偿事宜,我想咨询一下赔偿的标准,以及"私了"的相关程序.如果双方针对"私了"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我们怎样走法律程序?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还与交通队有关系吗?是否就移交到其他司法部门处理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0@11……(北京)
提问时间:2013-12-2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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