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商铺押金问题
商铺押金问题 各位律师朋友们,大家好!
是这样的,我租了个商铺,当初是预交房东一个月的铺租钱作为押金,然后开始租用商铺的,押金是要到合同期满一年后才能让房东给予退回,现在的问题是:合同租期未满一年但我本人要退租并且已经找到其它有意承租人来续租我的商铺,但房东意思是说我合同租期未满一年属于合同违约所以押金不给予退回!!
在此,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朋友们,房东这样的说法合理合法吗?我个人认为:虽然合同租期未满一年,但我已经找到有意的承租人来续租商铺了,房东是不存在任何经济亏损的,押金理应退回给我,而由新续租人来给房东预交这笔押金才是,请各位律师朋友们给出指示,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是否有更好的解决退返押金的办法?谢谢了!
(注:我们签的虽然是租赁合同,但是内容都由房东本人制订,个人觉得有些不符合律法,最多就是一种租赁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zon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2-20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