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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非农村土地)

房产纠纷(非农村土地) 父亲与98年于大伯商量将奶奶的宅基地上的平房拆除扩建成3层楼房,大伯不愿出钱并称建造后的不要,于是父亲一人出钱将其建造,现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已找不到,宅基地上的平房已早在86年取得公正。公正内容如下
我父亲占得平房产权的六分之一,大伯六分之一,奶奶六分之四。2001年父亲去世,2010年奶奶也随继去世。我父亲和奶奶都没有留下遗嘱。
现楼房面临拆迁,大伯因我父亲已去世死无对证开始反悔称宅基地上也有他的产权,因此在此基础之上建造的楼房应该也有权利享有。一楼的产权已无争议,请问二楼和三楼我大伯有权利分得吗?能分多少份额?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8289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2-2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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