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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在四川达州宣汉县,我想咨询一下我这边发生的是交通事故,在工业园区道路正常行驶时

我在四川达州宣汉县,我想咨询一下我这边发生的是交通事故,在工业园区道路正常行驶时 我在四川达州宣汉县,我想咨询一下我这边发生的是交通事故,在工业园区道路正常行驶时,在右边人行道彩砖上站有两个小孩儿在玩耍,两三岁左右,左边有些许停车辆,并有一个买广柑的车在左边停起,车旁边有人在买广柑,刚刚开车行驶过小孩站的位置时,小孩儿突然向车行驶的方向迅速跑来,驾驶员赶紧向左打方向盘并踩刹车,还是把小孩儿撞倒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是那小孩儿监护人的责任还是驾驶员的责任呢?
补充;当时去交警大队做笔录时,交警说这种机动车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全在于机动车,说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请问不会以当时的情况而判定责任吗?具体的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呢?赔偿金额上会不会根据责任来划分各自的赔偿费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四川)
提问时间:2013-12-1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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