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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如何界定?

肇事逃逸如何界定? 我的父亲是一名出租司机,14日晚8点45分左右,我父亲运载一名乘客,乘客下车时,有一名51岁醉酒男子步行碰到车门,该男子向乘客索要赔偿,乘客未予理睬,自行离开。我父亲看该男子未受伤,代乘客道歉后离开。15日接到交警通知,说该男子脚部扭伤,而我父亲当时未报警就离开,属逃逸行为,将出租车扣下。这样算是肇事逃逸吗?这个问题严重吗?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09277(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3-12-17 12:2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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