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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怎样应对母亲不公正的赡养要求

怎样应对母亲不公正的赡养要求 本人,男性,现在安徽省太湖县居住,有一个姐姐、二个妹妹,均在安徽省安庆市居住。母亲现年86岁,原在安庆第十七中学居住,所住房屋为市教育局分配给当教师的父亲的,父亲1998年去世后,母亲一直单独居住,我坚持每年定期付给母亲赡养费。2013年8月,母亲被迫迁居太湖县老年公寓。现在安庆的姐姐、妹妹们以母亲在安庆居住期间曾经照料过母亲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母亲很偏心,要求我一个人承担老年公寓费用(每月425元),三姐妹承担吃穿费用(由于她本人每月遗属补助及其收入有460元,管吃管穿基本够了,实际上三姐妹基本不用出赡养费。)。我要求平均负担母亲的老年公寓费用。曾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赡养诉讼,律师答复:你没有资格作为诉讼主体,法院不会受理。怎样应对母亲不公平的赡养要求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愤怒的儿子(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3-12-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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