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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证经营了1家家庭旅馆,当地派出所按照江苏省特种行业第3十

我无证经营了1家家庭旅馆,当地派出所按照江苏省特种行业第3十 我无证经营了1家家庭旅馆,当地派出所按照江苏省特种行业第3十8条对我处以5000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2000元,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还有工资没发完呢!商家还差我8000元。我本来也没挣钱呀!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12-12 20: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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