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婚后买房花费32万,贷款10万(已还清),从女方娘家借款5万(写借条)男方父母支付剩余款,离婚怎么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pos……(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12-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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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丽荣律师 VIP2013-12-11 10:58
按照比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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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冬梅律师 VIP2013-12-11 11:01
共同财产,平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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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产生的债务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你们可以共同分割现在的房产,5万元的债务也要你们共同偿还。
追问:谢谢回答,那我想问的是,男方父母的钱我们还要还吗
回答:要看男方父母的主张,如果他们主张是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你们不需要偿还;如果主张是借给你们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也要偿还。
追问:怎么界定是赠与还是借款?
回答:赠与是要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比如你们之间有签署协议,或者有证人、录音证明当时男方父母说过这钱是赠与给你们的。
追问:证人?当时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协议,如果要离婚了,男方父母要求男方追加个协议呢?或者找个人当证人?
回答:如果当时什么都没有说,那么房产是登记在谁名下的?是男方个人还是双方名下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17万就是赠与男方个人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就是赠与夫妻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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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你的叙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平均分割;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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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5万元是夫妻共同任务共同偿还;婚后共同贷款10及5万元借款及其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男方父母支付部分可以且房产登记男方名下的则该部分是男方个人财产。
追问:房产登记的是双方,如果男方父母拿出证据证明17万是他们支付的,在财产分割的时候要扣除
回答:如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赠与给男方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均分,不存在扣除。男方父母支付部门视为赠与不负有偿还的义务。
追问:当时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协议,那现在男方父母要求男方单方面写个协议之类的,那该协议存在法律效力吗?或者找个所谓的证人作证?
回答:如方认可,是可以。现女方不认可,可信度不高有可能法院不是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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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显示是赠与的,可按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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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可以按借款处理,剩余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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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话,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别人付款,可视为夫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