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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要和长期分居的台湾人离婚并要2个孩子的抚养权

我要和长期分居的台湾人离婚并要2个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律师,我是上海本地人,和台湾人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后在台湾生产2个孩子,一个6岁,一个4岁,由于他不给予我孩子抚养费等感情破裂到因素,而且我们2个长期分居2地,感情变淡。基本属于无感情婚姻。去年11月份我已经像上海法院提出起诉,但是被告不出庭,第一次为调解,后来法院让我撤诉,过了半年,也就是今年5月份,我又像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给被告,传票被退回,也联络不到对方,所以后来法官又让我撤诉,再让我等半年再起诉。由于我没有要求财产分割事宜,只是想请求法院判2个孩子的抚养权给我,其他别无他求,因为婚后没有共同财产纠纷,只是被告总是不出庭。我想请问,怎么样才能赶快跟他离婚呢?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法院说的再等半年也就是12月份再起诉呢?想赶快离婚,请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onner……(上海)
提问时间:2010-09-2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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