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因为本人无力支付诉讼费  现将合同转让给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个人

因为本人无力支付诉讼费  现将合同转让给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个人 甲方 武汉市良麒麟公司   乙方 中建七局武汉分公司 由于中建七局知道武汉良麒麟公司没有发包工程的实力,然后找到我把工程转包给了我,我和中建七局1996年签订了工程联营协议书,工程施工由我垫资了380多万,开工不到1年甲方逃跑,期间我们找到武汉良麒麟公司,但是他们说由于不是和我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有他们不支付工程款给我们,他们说是和中建七局签订的合同,然后我们找到中建七局,但是他们人员变动,没有人愿意帮我们提供帮助,我们单方面也起诉不了武汉良麒麟公司,整件事情就这么拖了这么多年,现在武汉良麒麟公司已经注销,我们今年找到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他们把中建七局叫到一起商量,因为一直协商不好,要我们起诉解决!因为我现在无力支付诉讼费,我现在只有把我的合同转让给湖北省有实力的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帮我讨要这么多年的工程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578637……(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2-09 11:0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