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因为本人无力支付诉讼费 现将合同转让给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个人
因为本人无力支付诉讼费 现将合同转让给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个人 甲方 武汉市良麒麟公司 乙方 中建七局武汉分公司 由于中建七局知道武汉良麒麟公司没有发包工程的实力,然后找到我把工程转包给了我,我和中建七局1996年签订了工程联营协议书,工程施工由我垫资了380多万,开工不到1年甲方逃跑,期间我们找到武汉良麒麟公司,但是他们说由于不是和我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有他们不支付工程款给我们,他们说是和中建七局签订的合同,然后我们找到中建七局,但是他们人员变动,没有人愿意帮我们提供帮助,我们单方面也起诉不了武汉良麒麟公司,整件事情就这么拖了这么多年,现在武汉良麒麟公司已经注销,我们今年找到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他们把中建七局叫到一起商量,因为一直协商不好,要我们起诉解决!因为我现在无力支付诉讼费,我现在只有把我的合同转让给湖北省有实力的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帮我讨要这么多年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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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78637……(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2-09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