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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在府谷县老高川1家金属镁厂上班时让大盖把右脚砸伤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在府谷县老高川1家金属镁厂上班时让大盖把右脚砸伤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在府谷县老高川1家金属镁厂上班时让大盖把右脚砸伤,右脚第2趾末端缺,3脚趾骨折,住院4十多天,出院后厂方1直以各种理推托处理办法,半月后终于正面商谈,可厂方以没签劳动协议,自己是个人企业不能跟国营企比,什么工伤保险条例对本厂没用等为由答应给本人3500元让其回家,视这样没人道,目无劳动法纪的领导让人心寒呀!农民工怕打官司,可又不得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3-12-09 10: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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